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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观点|赵双花:爱沙尼亚的语言状况及语言政策
小编推荐
作者:
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研究院 赵双花
来源:
语言文字周报2019年8月7日第2版
正文
爱沙尼亚位于北欧波罗的海地区,人口约132万,是连接中东欧和南北欧的交通要塞。1991年,爱沙尼亚脱离苏联,成立爱沙尼亚共和国。该国民族众多,主要族群为爱沙尼亚族和俄罗斯族,此外还有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芬兰人、鞑靼人、拉脱维亚人、波兰人、犹太人、立陶宛人、德意志人、亚美尼亚人、阿塞拜疆人,等等。爱沙尼亚境内使用的语言有157种,其中爱沙尼亚语是官方语言和国语,使用人数最多,占总人口的68.5%,其次是俄语(29.6%)和乌克兰语(0.6%)。英语是使用最多的外语。汉语的学习也越来越受到重视。2010年,爱沙尼亚第一所孔子学院——塔林大学孔子学院成立。2015年12月,首部爱沙尼亚语中文教材发布。截至2016年底,学习中文的学生人数已累计超过1200人。爱沙尼亚语言政策的变化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19-1940) 在民族独立时期,爱沙尼亚语作为国语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1938年通过的《国籍法》,对申请国籍者的语言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这一阶段的语言政策以普及爱沙尼亚语、巩固其国语地位为主要目标。第二阶段(1944-1988) 在苏联控制时期,爱沙尼亚被迫实行俄罗斯化的语言政策。苏维埃政府大规模推动俄语单语主义,扩大少数族群双语教育中俄语的教学媒介功能,并吸收具有“第三国籍”的人学习俄语。于是,俄语的地位迅速上升,发展成为强势语言,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爱沙尼亚语则降为从属语言,成了一门受歧视的、没有前途的语言。第三阶段(1988-2000) 1988年以来,随着国内民族主义运动的高涨,爱沙尼亚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试图恢复母语的合法地位。1988年11月16日通过的《主权宣言》宣布爱沙尼亚语为官方国语。1989年1月18日通过的《语言法》以恢复并维持爱沙尼亚语的国语地位为主要目标。尽管该法案的主要条款是基于爱沙尼亚语和俄语双语并行政策制定的,只是一部过渡时期的临时法案,但它毕竟改变了主体民族语言的劣势地位,在保障民众的语言权利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第四阶段(2000—) 2000年之后,爱沙尼亚政府通过一系列文件,大力推广爱沙尼亚语,同时也重视语言文化的社会融合性及多样性。《爱沙尼亚语言发展战略(2004-2010)》和《爱沙尼亚语言发展计划(2011-2017)》确保爱沙尼亚语作为唯一官方国语在公共领域的普遍使用,以提升其社会声望,保障其可持续发展。在教育领域,《普通教育体系发展计划(2007-2013)》规定,为本国非爱沙尼亚语人群授课时,要优先使用爱沙尼亚语作为媒介语,同时重视该语言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政府还先后通过《爱沙尼亚社会融合项目(2000-2007)》和《爱沙尼亚融合战略(2008-2013)》:前者强调在文化多样性背景下营造爱沙尼亚语的使用环境;后者则认为爱沙尼亚语的熟练掌握是实现融合的必要条件,并以所有永久居民实现爱沙尼亚语交流为长期目标。大力推广爱沙尼亚语是该国政府的一贯政策,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爱沙尼亚语为母语的人口逐渐减少,该语言及相关文化的生存空间也日益受到强势语言和强势文化的挤占。最大的威胁来自文化空间的迅速国际化,包括英语成为最重要的交际语言。因此,在国际化背景下如何处理英语和母语的关系,将是爱沙尼亚语言政策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关键土著语言文化通识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编号 AFA180013]的阶段性成果)往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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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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